各会员单位:
根据《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》第十 条规定,经研究决定,对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作如下 调整:
自 2018 年 9 月 3 日结算时起,PTA 期货 1809 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 30%,PTA 期货 1811 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 12%,苹果期货 1810 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 15%。
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,仍按 原规定执行。
特此通知。
郑州商品交易所
2018 年 8 月 29 日